“刘伯奎口才训练”律师函
劝诫小抄袭者公告
刘伯奎维权案例部分展示
有偿协查抄袭者
关于音像资料被长期盗版的声明
 
刘伯奎教授
被刘伯奎查获的部分抄袭之作
 

 

劝诫小抄袭者公告(第一号)

“刘伯奎口才交际递进式训练体系”,共计9本训练指导教材200万字另配36个小时的教学演示光盘,系我本人历时20余年扎根社会基层,潜心研究社会学习需求,长期坚持面对面训练实践,进而以个性化的“燕子衘泥”方式,以观点形成文章、以文章合成章节、以章节构建著述,“聚沙成塔、集腋成裘”而后自创的学术体系。该体系在逐步成型的十余年中,从上一世纪九十年代初以单本著述投放市场开始,就一直受到上自大学教授、副教授、一般教师,下至不良书商与枪手的抄袭侵害。这些抄袭之作每单本抄袭字数最高目前已达4万字,一般也在1-2万字、5-7千字左右。自2003年开始,面对日益严重的抄袭现象,本人被迫起而以诉讼为手段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,至今为止已经陆续提起近20起诉讼(部分案例展示参见“刘伯奎口才训练”网站之“维权实录”)。
在本人要价颇高的索赔威吓以及将法院判决结果在个人网站上公布,甚至包括将判决结果寄送抄袭者工作单位等一系列“高压”之下,抄袭现象至今仍未能有效制止。并且,某些抄袭者反而想出了聪明的手段,采用“压缩”式抄袭,例如,只抄录我的著述的大、小标题,关键段落,使得抄袭的字数总量一般也就在几百字至一千字上下,或者只抄袭某一个经典例证、某几段概念界定,以寄希望于当前法律审理著作侵权案件注重字数的简单统计的现状,使得我如果起诉,难以得到有效赔偿,“不合算”,进而迫使我放弃维权。然而,如果听之任之,我的著作岂不是现在就进入了相当于我已经死后50年的“社会公共财产”状态?
将对我的著述大面积抄袭与此类小句段抄袭进行对比,前者只能用一个字评价,那就是“笨”,后者也可以用一个字评价,那就是“精”!鉴于现行法律在保护原创知识产权方面的软弱无力,为惩治此类高明的抄袭者,本人现决定:以“劝诫公告”的形式将此类抄袭现象向社会公布(说明:所谓“向社会公布”,将不再仅限于在自己的个人网站公布,而是以任意方式向社会公布),同时公布具体抄袭文字的比对,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抄袭者自负。
当然,在公布以前,本人还是将一如惯例,先行与抄袭著述出版社编辑联系,预先告知对比结果,抄袭者仍然可以商谈诉前和解的途径(完全撤销的索赔要价更将大幅提高)。达不成诉前和解的,或者对本人主动告知不予理睬的,本人再启用“劝诫公告”向社会公布。公布之前,抄袭者仍然可以再次提出要求,例如,如果想在“劝诫公告”中隐去自己的姓名、书名和出版社名称等等,那么,此时则需按照每个字至少5元,赔偿总额最低起价不少于5千元的标准支付赔偿。当然,拒绝接受这一赔偿标准者,在 “劝诫公告”如实具名将文字公布以后,如果不服,可以依法向我提起诉讼。
值得注意的是,能够注意采用小范围抄袭、剪贴式抄袭或者章节标题抄袭者,往往都是比较聪明的有经验的“写家”,在抄袭出版的同时,往往会注意突出自己的身分显赫与外表包装,例如,本次公布的6位劝诫对象,有的就在封面上标有“‘十一五’国家级规划教材”字样,还有的则借名人代“序”之笔,把自己提升到“德艺双馨”的顶级人才高度。殊不知越是想在这样的高度上立住脚跟,就越是应当注意自己的文德操守,就越是不能“西装革履、道貌岸然”地在闹市中心干“掏人钱包”的下三烂勾当。须知:抢银行是犯罪,从别人口袋里不告而取3、2块钱,难道就不是偷吗?对于此类“有身份”的抄袭者,如果想换取名声保全,赔偿标准将若干倍数提高。
再次声明,本人是一个年已六旬、“板凳已坐30年冷”的教授,很希望能在有生之年将时间、精力更多地投入自己的学问研究之中,以更加扎实的成果无愧于面对此生,况且工资够用即可,实在无意与人纠缠赔偿之事。但是面对自己的原创成果日渐一日沦为“任何人都可以任意剪贴的资料”的严重局面,本人不得不转而成为“披着狼皮的羊”,向被自己抓获的抄袭者张口撕咬,且无意顾及抄袭者是否身分高贵、是否家境贫寒。
这里先公布第一批劝诫对象共6种著述:

劝诫对象1、《口才是练出来的》 新华出版社 2006年6月第一版
翟杰著 责任编辑:卢瑞华 李姝娜

出版社地址: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路8号 邮编:100043
抄袭文字:该书第三章“口才训练五步走·口才训练的误区”,抄袭总量:900字左右。
关于此段抄袭的快速比对,点击“刘伯奎口才训练”网站,再点击“培训”栏,见“培训班授课内容(提纲)”的开场语。就可确认一字不差,而刘伯奎的这段文字在网站于2003年初建之时就已经公开展示。
按照该书作者翟杰先生的自我介绍,其身份为“中国教育电视台《保险中国》 高级记者;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企业管理创新研究所 副所长;生命语言成功学、多元智能培训学 创始人”,也算年轻有为了。他在书中摘引大演讲家李燕杰先生、大表演艺术家田华女士等人对自己的评价,显然已经可以入列“一代天骄”等级的人物,所谓“最有创意的主持人”、“最优秀的主持人”……之类的“表扬与自我表扬”、“吹捧与自我吹捧”话语书中比比皆是,而李燕杰先生在为他专作的“序”中干脆一开篇就使用了“德艺双馨”的夸赞(遗憾的是,这种顶级评价通常只是在回顾老年艺术家一生成就,例如“告别舞台”、“盖棺定论”时才会使用)……既然已经得到如此赞誉,自当夹着尾巴做人,道德人品上更不能有任何闪失,怎么能把别人的著述文字直接剪贴入自己的著作而不标明出处呢?
近些年来,出版物上标注“编著”已经接近于成为“抄袭拼凑之作”的标志性符号,但是敢于一边标识“XXX著”,一边公然把别人的文字剪贴入自己的书中的,倒是第一次遇到,翟杰先生确实让我长了见识!

劝诫对象2、《口才成功方法全书》 金城出版社 2007年6月第一版
吴成伟编著 责任编辑:陆建伟

出版社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1区37号楼 邮编:100013
抄袭文字:该书第三章“成功心理素质培养”,抄袭总量:1000余字
抄袭刘伯奎著述 “成功心理的构建与培养”的大小标题、关键段落。原文总量为一万余字,可参见刘伯奎著《表述口语训练指导》之“方法篇”第五章第108-124页,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9月版。

 

劝诫对象3、《现代演讲学》 青岛出版社 2005年5月第二次印刷
张岩松 刘桂华编著 责任编辑: 李忠东

出版社地址:青岛市徐州路77号 邮编:266071
抄袭文字:该书第十章“演讲训练”之第四节“思维训练”之二之(二)
辐射联想训练(第205-206页),抄袭文字约800余字(其他还有零星之
处,不再赘述)。
刘伯奎原文见其独著《青年口才训练系统》(河南人民出版社、1997年第
一版)之一编“口才思维训练”之三“多向思维训练”之例2《“手”的联想》

劝诫对象4、《口才、社交与礼仪教程》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7年1月第一次印刷
牛殿庆主编 责任编辑 张美芳

抄袭文字:该书第四章“口才与思维”之第4节“怎样进行口才思维训练”,约不到1000字。
刘伯奎原文见之于由其主编并主笔的高等师范院校教材《教师口语:表述与训练》(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、1994年第一版第一次印刷)之“第二编:一般口语交际训练”之第一章第三节之三“思维学原理与口语交际”。

劝诫对象5、《成功的口才艺术》 农村读物出版社 2002年11月第一版
刘瑞庭编著 责任编辑 姚红

抄袭文字(未做全书比对,随手发现):
该书“第六章:辩论时的口才艺术”之一:不相容心理之第一自然段;之二:平等或不平等心理之第一自然段;之三:得理不让人心理之第一自然段。——此处字数约为500字不到。
刘伯奎原文见之于由其主编并主笔的高等师范院校教材《教师口语:表述与训练》(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、1994年第一版第一次印刷)之第二编第三章第二节第四类之一“辩论与交谈之异同辨析”,见1、2、3点。
另外还有“第七章:演讲时的口才艺术”之第三节“举止仪态要展现魅力”一节,在第202页关于关于站立姿势、手势动作的阐释,有明显的克隆之嫌。
刘伯奎原文见之于由其主编并主笔的高等师范院校教材《教师口语:表述与训练》(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、1994年第一版第一次印刷)之第二编第二章第四节之二“单向表述中的态势语训练”。

劝诫对象6、《口才训练教程》 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8年1月第2版
张波主编 责任编辑:李秀玲

抄袭特点:该教材标有“普通高等教育‘十一五’国家级规划教材”的头衔。其实,该教材1999年第一版就已经有克隆刘伯奎《教师口语表述与训练》(1994)的痕迹,第二版又有抄袭刘伯奎新作《口才与演讲技能训练》的痕迹。其抄袭特点是:专抄刘著中的概念阐释定义。而且抄袭文字散见于多处概念阐释性文字,既是加在一起总量也大约千字不到,每一处一般也就是几十个字。
此举堪称精明过人。因为,如果这套教材的编写模式可以仿效,那么,只要把别人的理论阐释进行句段调整,句子内部作一些前后颠倒,然后再更换一些例子,连引文出处也不标识,就能大言不惭地号称出版了一部“国家级规划教材”,那国家级教材数量岂不是可以流水线生产批量增加?“国家级”的脸面何在?
这里,以刘伯奎主编并主笔的《教师口语表述与训练》(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,1994年,下简称“教”)的表述随手挑选几段对比如下:

张本:听话能力与人的文化修养、理解能力、判断能力有关,是人的素质在语言交流过程中的一种无形的显现。”(P38页)
刘本:“听话能力,是人的文化素质在语言交流过程中的一种无形的显现。它以听话人的知识积累和理解能力为基础,借助于判断和推理能力,作用于语言交际的全过程。”(教 P161)

张本:“朗读是把文字作品转化为有声语言的创作活动,是朗读者在理解作品的基础上用自己的语音塑造形象、反映生活、说明道理、再现作者思想感情的再创作过程。”(P55)
朗读和朗诵都是把书面语言转化为有声语言的再创作活动。”(P55)
刘本:“应当看到,朗读和朗诵都属于把书面文字转换为有声语言的一种语言表述活动,……(朗读)往往以多遍念读为基础,通过逐步熟悉和加深理解,然后才能将这种理解,通过反复的体味和揣摩来确定一种最佳表述形式……”(教P226)

张本:“总之,朗读是本色化的,而朗诵是艺术化的,朗读是忠实于原文的准确转述而非生动表演。语言朴实、严谨、规范,情感内在、含蓄、适度是朗读的特征。”(P55)
刘本:朗读对声音再现的要求是接近自然化、本色化、生活化的。它注重于声音的洪亮且音量均匀……(可以)有所变化,但不宜有太大的变化。……朗读注重于通过语言的规范、语句的完整和语意的精确,将原文字的主旨明晰准确地转换为相应的有声语言传送给听众。”(教 P226)

张本:朗诵是借助于朗诵者优美的嗓音、生动的语气、丰富的情感、独特的感受,辅之以表情动作,把书面文字转换成有声语言的一种艺术形式。
“朗诵是在朗读基础上的提高。它不仅要求准确、明晰地表达出作品的主旨,使听众全面、准确地理解,更要求对文稿的表述进行艺术处理,以充分、得体地表达出作品的丰富情感,引起听众的感情共鸣;不仅要求声音本色化、生活化,更要求风格化、个性化,甚至可以是戏剧化的。它要求朗诵者将自己对作品的体会以鲜明强烈的语言色彩、起伏跌宕富于变化的语调、富于节奏感和音乐美的声音表达出来。不仅要求用有声语言,还要求辅之以表情、动作、形体等态势语。此外,朗诵一定要脱稿。”(P64)
刘本:朗诵,本质上已成为一种语言表述的艺术表演形式,在上述的朗读要求基础上,朗诵更要求对文稿的表述形式进行艺术处理。通过朗诵者借助语速、语顿及音区、轻重音等方面的富于变化的个性化表现手段,将朗诵材料转化为一种艺术表演。”
朗诵对声音再现的要求则应是风格化、个性化,甚至可以是戏剧化的。它要求朗诵者将自己对作品的体会,通过音量大小、音区高低、节奏张驰等多方面的变化,凝结成一种独特的艺术感染力,深入并撼动听众的心灵。……朗诵一般都是脱稿进行。”(教P226-227)

本公告劝诫此类小篇幅抄袭者:本人的所有著述全部为独立原创,在出版物中凡标明为“刘伯奎著”者,读者可以依法引用,但一概不准抄袭、篡改、缩写、扩写,一经查实,严罚不贷。请抄袭者自律,勿谓言之不预。
劝诫语:知耻而后勇,文化人尤应如此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刘伯奎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07-12-15

劝诫小抄袭者公告(第二号) 

近几年来,在对我的文字抄袭日渐增多的情况下,有时候,单独见到大约不到1000字的,自己也就懒得买回来进行劝诫了。以下三本,是捎带所为,也就是发现了至少存在4、5千字的抄袭,那是肯定要维权了,偏偏同时又发现了抄袭几百字的,既然要买,也就一道买回来。
故而,该“劝诫小抄袭者第2号”,尽管只点了3部作品的名,实际上被我发现小抄小袭的作品,至少在20本以上。
迫于无奈,只好再次提出劝诫。

劝诫对象7、《口语艺术与试训》 大象出版社 2007年8月第一版
主编:韩志孝 卢学鸿 责任编辑 陈洪东

抄袭文字(未做全书比对,随手发现):
该书“第三章:口语表达基础与实训”:
其中关于逆向思维、发散思维、联想思维等概念的界定与刘伯奎的撰写体例、概念界定基本一致,思维的广度训练、深度训练似非而是——应当看到,在这些概念下的文字合成,编写者进行了改写,改动幅度未作仔细比对,可能有50%以上。
但是,关于思维训练的这一部分文字毕竟是缺乏训练实践的克隆,一旦引用实例说明问题,就露出了抄袭拼凑的尾巴。典型实例就是关于幸运数字“8”的剖析。
刘伯奎原文见之于由其主编并主笔的高等师范院校教材《教师口语:表述与训练》(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、1994年第一版第一次印刷)之第二编“一般口语交际训练的基础训练”之第六节“立体思维模式及其训练”。
模仿克隆总量难以计算。

劝诫对象8、《会说话 得天下》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年5月第1版第1次印刷
颜永平 文若河 著 责任编辑 石少欣

抄袭文字(未做全书比对,随手发现):
该书“第二章:掌握4字诀:好口才赢在基础”之四:“听话理解力训练”之“听出言外之意、弦外之音;听出正话反说、反话正说;听出真心话、违心话”——此处字数约为500字不到。
刘伯奎原文见之于由其独著的教育部“十五”国家级规划教材《口才与演讲:技能训练》(人民大学出版社、2002年3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)之第三编第八章第三节“听话理解训练要求(高级)”
“听话过程之内外辨析可分为:言外之意、弦外之音;表里透视可分为正话反说与反话正说、真心话与违心话、”

劝诫对象9、《口才艺术》 旅游教育出版社 2006年11月第一版
潘桂云编著 责任编辑 杨晓娟

抄袭文字(未做全书比对,随手发现):
该书“第四章:朗诵的口才艺术”之朗诵功能介绍,以及对2件作品高尔基的《海燕》、陈然的《我的自白书》——抄袭字数约为500字左右。
例如这样一处:“通过朗诵可以提高阅读能力,增强艺术鉴赏水平;通过朗诵可以陶冶性情,开阔胸襟,文明言行;通过朗诵可以有效地培养对语言词汇细致入微的体味能力。因此,要想成为口才艺术的高手,就不能轻朗诵。”——系简单抄袭,如果标明引自何处,就没有任何问题了,偏偏不肯,损人不利己。
刘伯奎原文见之于由其主编并主笔的高等师范院校教材《教师口语:表述与训练》(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、1994年第一版第一次印刷)之第二编第三章第二节第一类之四“朗诵训练要领”,从其全文中部分抽取。
需要说明的一点是:对于这两件作品的个性化朗诵处理,刘伯奎属于独立原创,多年来,尤其是《我的自白书》,作品一直是刘伯奎朗诵表演的保留节目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刘伯奎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1-1-4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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